网站地图 微信
太奇兴宏程

微信:xhcedu

官方微博
太奇兴宏程

论坛
消防法考点解析
发布时间:2016-01-11 15:44:05作者:admin  点击:

  消防法考点解析:

  1、消防设计的审核

  (1)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2)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

  2、消防设计的验收: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3、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

  4、使用明火: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5、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6、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学员心声更多>>

感谢信

  感谢信  文 姜明  姓名:姜明 班次:二建机电全科班  尊敬的南通兴宏程领导及老...

心路历程 ,圆梦太奇

  心路历程 ,圆梦太奇  文 天津学员靳雨珊  谁知道哪一方面有比较平坦的山坡,可以不用...

良好态度很重要

  文 鲍巧娟    考一级建造师感悟:根据自身特点学习,紧跟老师脚步,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西安分校马年新气象

  西安分校马年新气象   文 张娜  过兵斩将 顺利p

建造师备考经验分享

  建造师备考经验分享   文 李洪永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

建造师考试学习心得

  建造师考试学习心得   文 南宁学员廖勇  2013年一级建造